03 - 02 - 2012

 網頁已更新,由於農曆新年假期,球員最後註冊日期:2012 年 2 月 5 日

 〔 紅黃牌 〕名單即註冊名單,請跟進本隊註冊資料,如需更新,進入〔 註冊資料 〕更新。

 

 〔最新賽果〕

 浪濤 11 三字頭

 

 各領隊應觀看一次 〔下面條例〕及〔 賽會守則 〕。

 〔 紅黃牌 〕名單即註冊名單,請跟進本隊註冊資料,如需更新,進入〔 賽會通訊 〕內〔 M 9 - 註冊資料 〕版面更新 。

 網頁正式運作,本聯賽是不需要開會,所有運作網上進行,各領隊應每月進入〔 賽會通訊 〕觀看,否則責任自負

 球隊 10 隊,參賽費 10 隊 1200 元,冠、亞軍各得獎盃一座,另新增體育精神獎。

 請各球証、各領隊、各參賽球員,熟悉以下條例:

 (1) 球員對〔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〕出場,沒有出場表格,可以用手寫,沒有〔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〕,不可以出場。

   需要核對球員身份,紅黃牌名單,即註冊名單,可用手機上網核對。

   球賽開始前,尚可辦理註冊,註冊名單應以〔紅黃牌名單〕及〔註冊資料〕為準。

 (2) 賽會以出場表格上資料為準,請兩隊負責人看清楚才簽名,冇簽名亦當你認同。

 (3) 每隊有五次換人機會,每次任換,換出可以再換入,不限換出或換入次數,

   上、下半場各二次,中場休息時一次,不可以累積。

 (4) 每隊最少帶 2 個五號足球到球場。

   球衣必需同顏色及同款式、球褲、球襪盡可能同顏色。

   人造草裝備: 必需穿長襪、帶護脛,穿平底鞋或人造草球鞋,一切以球証判決為準。

   草地或彷真草裝備:必需穿長襪、帶護脛,不可穿銻粒球鞋,一切以球証判決為準。

   球賽開始後,只有球証及球場負責人有權腰斬球賽,任何人士不得異議。

   球賽進行中,球場因天氣封場而導致球賽腰斬,如下半場尚未開始,擇日重賽,整場賽事會由 0 比 0 重賽,

   如下半場已開始,腰斬時的賽果為最後賽果,不會重賽或補回未完成的時間。

   球賽因遺失足球而導致腰斬,球隊沒有帶 2 個足球,該隊會負責該場球賽所有費用,

   判輸 0:3 或當時賽果〔以最高為準〕,保留球賽一切資料,遺失足球以每個 100 元計算。

   而雙方都有帶 2 個足球,雙方平均負責該場球賽所有費用,至於賽果,經賽會與球証商議後判決,本聯賽不設上訴。

 (5) 如有球員〔 問候別人老母 〕,球証必需給與該球員一面黃牌;亦請各領隊好好約束本隊球員及場邊人士。

 (6) 香港足球總會網頁內,有註冊資料的甲組、乙組、丙甲,預備組等均不得參賽,青年軍及丙組地區球員可參賽。

   比賽時間:星期一至五,晚上九時半;雙方同意,任何時間均可。

   比賽人數:每場球賽最少 6 名球員參與,球隊棄權該場球賽,判輸 0:3,球隊負責該場所有費用。

   比賽地點:鰂魚涌一號〔太古城〕、二號〔北角〕 ( 踢 9 人,二名球証,平底鞋。) (每隊450)

   雙方同意,可在下列場地進行:

   跑馬地 12 號場、九龍灣、中山紀念公園等小型彷真草 ( 踢 8 人,二名球証,草地鞋。) (每隊450)

   摩士彷真草球場 ( 踢 9 人,二名球証,草地鞋。) (每隊550)

   黃竹坑彷真草球場 ( 踢 9 人,二名球証,草地鞋。) (每隊550)

   櫻桃街小型彷真草 ( 踢 7 人,一名球証,草地鞋。) (每隊320)

   跑馬地 13、14 號場 ( 踢 7 人,一名球証,平底鞋。) (每隊320)

   任何標準 11 人草地、人造草、彷真草球場 ( 三名球証 ) (每隊650)